初级经济法:关于支票挂失的规定和程序
- 重庆会计网校 日期:2013-1-4 10:02:42[字体:大 中 小] [打印] [收藏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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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有关规定
(1)已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时,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。
(2)已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,银行不予挂失,但付款单位可以请求收款单位协助防范。
2.挂失的程序
(1)向开户银行提交挂失止付通知书。
(2)经开户行查询支票未支付后,向法院申请催告或诉讼。
(3)向开户银行提供申请催告或诉讼的证明。
(4)开户银行收到法院的停止支付通告,完成挂失支付的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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