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
- 重庆会计网校 日期:2013-3-29 14:36:28[字体:大 中 小] [打印] [收藏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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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科目
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设经济法基础、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。
初级资格《初级会计实务》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,《经济法基础》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.5小时,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小时;两个科目连续考试,分别计算考试成绩。中级资格、高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。考场设置
考场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的大、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。考生比较集中,考场安排困难,如需在县设置初级资格考场,须经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批准,并报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备案。